今年是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0周年。根据《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自考生的通知》(苏考委办〔2023〕2号)精神,我校于近期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助学学院推荐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汇总,确定各项评优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,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(3人):
刘凤玲 王萌 唐康
江苏省优秀自考生推荐对象(2人):
宋炜德 王琦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陶飞,联系电话:0518-85585808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