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江苏海洋大学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2021年10月5日,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,于跃等37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,公示期3天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联系人:李景景,联系电话:0518-85895996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10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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