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江苏海洋大学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经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刘颖等1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,公示期5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联系人:刘凤玲,联系电话:0518-85895998。
江苏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9月22日
2024年9月自考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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